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建筑、生活垃圾产出量越来越多,随意倾倒垃圾等乱象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近日,嘉荫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处理一起随意倾倒垃圾的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确认当事人李某,曾在6月28日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南山靠山委的街道处。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堆放、倾倒或者混入生活垃圾,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场地倾倒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委派市容中队到达现场勘察取证,目前已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刘德爽 刘妍 本报记者 王晓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