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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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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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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通知》明确了普查总体要求、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

《通知》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性状普查,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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