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云琦 记者 席仲南)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高质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4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横幅,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解答问题等方式与群众进行互动,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大意义、立法背景等内容。同时利用市法院LED屏、“一网双微”发布相关文章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平安伊春人人共享的浓厚舆论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升群众对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助力平安伊春建设,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我市各地法院在当天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