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程,适应立法法修订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事项的新要求,推进法治伊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我市2024年立法项目建议。
一、立法项目建议宗旨和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提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项目,以良法促进善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
二、材料要求
公民和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可参考但不限于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见附表2),项目应写明地方性法规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法律依据、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等。已形成草案初稿的,可一并报送,详细内容请填写《伊春市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
三、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6日止。
附件:1.伊春市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
2.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伊春市司法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张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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