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A03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A01

第A02版
A02

第A03版
A03
 
标题导航
紧扣新目标新定位 走出友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牢记殷切嘱托 答好“林区三问” 全力开启建设美丽铁力新征程
发挥民进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在“三全”上下功夫 做强做大伊春旅游产业
心系社会 为全市人民健康谋福祉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 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担负政协新使命 乡村振兴谋新篇
新时代赋予新任务 新征程呼唤新作为
关于设立伊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返回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月14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22年1月13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中提名。

四、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65人:法制委员会11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7人,财政经济委员会9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9人,农业林业委员会7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8人,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7人,社会建设委员会7人。

五、本次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对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进行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六、本表决办法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ICP证2016032301 版权所有  [伊春日报社]   伊春新闻网数字报刊发布平台
© 2016  中国  黑龙江 伊春          国内统一刊号  CN2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