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伊春发展历程中不平凡的一年。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在全省率先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着力推进“一区、两地、三城建设”和“双振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经济总量稳步攀升
2023年,全市经济持续恢复,生产需求稳中有升,发展韧性不断显现,经济总量稳步攀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57.7亿元,比上年增长3.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127.6亿元,比上年增长4.8%,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1.4%;第二产业增加值72.4亿元,比上年下降3.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4.3%;第三产业增加值157.7亿元,比上年增长5.1%,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2.9%。三次产业分别拉动地区生产总值1.89、-0.52、2.3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重为35.7:20.2:44.1。
农业生产增势良好,产品供应保持稳定。全市按照“两稳两扩两提”总体要求,粮食种植面积稳中有增,继2021年创历史新高以来,粮食产量再破百万吨大关,粮食总产量达101万吨,同比增长7.9%,实现“二十连丰”。种植业总产值134.1亿元,增长6.1%,占农林牧渔业比重为62.1%,“压舱石”作用显著。蔬菜种植面积1618.9公顷,增长27.1%,产量达6.4万吨,增长18.9%。中草药材播种面积达2.5万公顷,增长51.3%;药材产量达9万吨,增长26.6%。持续推动林果、林菜、林药等林下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产值41亿元,增长4.2%。主要畜禽出栏全面增长,蛋奶产品供应稳定。全年猪、牛、羊分别出栏50.8万头、4.5万头和9.2万只,分别增长1.4%、5.1%和6.9%。优化渔业养殖品种结构,着重发展冷水鱼、林蛙等优质特色产品产业。全市渔业产值4.7亿元,增长5.5%。
规上工业持续回落,三大门类全线下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下降0.9%、1.6%和4.3%,分别负向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0.4、0.7和0.4个百分点。半数行业实现增长。规上18个大类行业中9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其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非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3.3%、12.9%、12.3%和10.8%。全市规上工业重点监测的九种产品产量“二增六降一平”。
消费需求有序释放,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全市上下开展发放消费券等多样化促消费活动60场次,共投入2000余万元,拉动消费9.7倍,提振了居民消费信心,城乡居民消费日益活跃,为消费市场整体回暖发挥助力作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1亿元,比上年增长7.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饮料类、粮油食品、烟酒类等生活刚需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2.6%、10.4%、2.7%。文化办公用品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2.6%、7.1%和1.5%。新型消费业态活跃,线上新兴零售模式稳步扩张。全市快递发件量1101.29万件,增长40.8%,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62.9%,占限上零售额比重为3.5%,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投资规模不断萎缩。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呈下滑态势,同比下降25.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投资一增二降。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1%,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5.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2.8%。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0.1%,制造业投资下降16.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8.5%。
二、就业政策落地生效,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2023年,伊春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稳就业稳物价政策,及时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就业形势总体改善。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万人,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9万人。2023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4万人,离退休人员37.9万人。2023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5万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7万人,领取失业金人数356人。
消费市场逐步回暖,物价水平温和上涨。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其中,食品(10版口径)价格上涨0.2%,非食品(10版口径)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1.6%,能源价格下降1.8%。从各月同比指数看,全年高开低走整体呈“W”形波动趋势。从各月环比指数看,呈两端高中间低“U”形波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他用品及服务涨幅居首,同比上涨4.1%;医疗保健同比上涨2.7%,是拉动总指数上涨的最主要因素;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9%、0.9%和0.8%,居住、食品烟酒价格分别上涨0.4%和0.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5%。
三、林都魅力持续彰显,文旅融合提质增效
2023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的第一年,生态旅游业加速提质。出台支持康养旅游发展“金10条”,“林都号”旅游列车市场化开行运营,定制化特色、沉浸式体验受到市场追捧,五营红松林海景区列入5A级景区创建名录,成功承办首届全省生态康养旅游大会、全国康养行业协会康养模式交流会,荣获“中国康养旅游城市”“2023中国生态康养旅游推荐最佳目的地”“特色气象旅游城市”“冰雪经济十佳城市”等荣誉称号。着力打造“冰壶之乡”城市冰雪体育品牌,承办中国冰壶联赛(伊春站)比赛。全省首个公园式婚姻登记处伊春市溪水公园正式揭牌启用。2023年全市共接待游客1567.6万人次,同比增长54.8%;实现旅游收入114.2亿元,同比增长64.2%。共有A级以上景区30处,其中AAA级18处,AAAA级11处,AAAAA级1处。S级滑雪场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3家,省级旅游度假区6家,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5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
2023年末全市共有艺术馆(文化馆)11个,公共图书馆11个,市图书馆藏书436477册(件),正式备案博物馆9个,融媒体中心7个(广播电视业务3个),广播电视覆盖率均为100%,电视综合覆盖率为100%。
四、科技支撑不断强化,立德树人全面推动
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增量器”作用。全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39项。对上争取省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争取省研发投入后补助、高企培育等各类奖补资金1469万元,兑现市本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1123万元,转化科技成果32项。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3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全年专利授权量373件,其中发明29件,实用新型256件,外观设计88件。
积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深入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8%,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优化,高考文理科平均分位列全省第一、夺得全省“文科状元”。铁力市一中女排实现国家级赛事“一年四冠”,荣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职业高中学校4所,招生154人,在校生997人,毕业生217人。中等技术学校3所,招生136人,在校生387人,毕业生214人。全市普通高中12所,招生3028人,在校生11240人,毕业生4377人。全市初中学校32所,招生3982人,在校生12460人,毕业生3584人。小学43所,招生3473人,在校生22709人,毕业生3938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招生4人,在校生128人,毕业生21人。幼儿园在园幼儿8444人。
五、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乡村振兴取得突破
林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持续增加资金投入,企业职工养老金实现“十九连增”,低保标准实现“十七连增”。全民参保法定人口实现全覆盖,医保待遇稳步提高。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居民实施免除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当年共为群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629万元。成功举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荣获全省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地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医疗设施升级,公共卫生体系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加快建设“健康伊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完成新设4县中医医院建设,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1个,其中医院43个。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7685张,卫生技术人员7420人。
全市4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的选址和标识覆盖已全部完成;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41家,覆盖率达到93%,超过省级年度目标8个百分点。全市养老机构(含停业)113家,床位8465张。全市117个城市社区、205个行政村均设立了养老服务设施。
乡村林场“双振兴”取得新突破。投入3.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7.2万亩,农民收入稳步增加。深入推进“550500”和美村场示范创建,投入3.4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硬化道路31.3万平方米,完成村场绿化626.6亩,村容场貌发生新变化。全市9个村(场)进入全省百个精品村行列,铁力市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铁力市北星村、嘉荫县太平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嘉荫县马连林场荣获年度全国“十佳林场”称号。
六、生态建设持续深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厅(局、院)市共建,成功举办第二届“伊春生态日”系列活动,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大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建立“林长+河湖长+田长”联动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5万平方公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完成验收,培育苗木1.5亿株,营造林20.8万亩,森林防灭火一体化改革建设上升为国家试点,实现连续2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365天,其中,一级244天,二级112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为356天,达标率为97.5%。优良水体比例达90.9%,创建“无废城市细胞”30个、“无废零碳林场”10个,国家森林城市24项创建指标全部完成。加快“森林碳汇城市”建设,溪水林场成为全国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伊春森工集团成功入股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升级改造中心城区道路3条、供热供水管网57.7公里,改造老旧小区15个、惠及居民1.52万户,新增绿地19.5公顷,新建“口袋公园”12处,改造提升中心城区早市,建设夜市等6处夜间消费街区。全市公交线路89条,公交营运线路总长度为1792.9公里。全市共有公交运营车辆516台,公交客运量3148.6万人次。年末全市共有出租汽车3270辆。
风正劲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2023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应对经济下行的重重压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中提质,多措并举巩固经济恢复基础。2024年,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凝心聚力,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伊春新篇章!